
「順服就蒙福」嗎🤔?不要論斷就不能表達立場、發表意見嗎?當基督徒很反常理⁉️😳
這些基督徒「術語」,要如何發自內心以真實、彼此相愛的行動表現呢?這週來反思這些教導容易讓人誤會的地方,以及他們背後真正的意義。讓我們的信仰不再表面盲從,一起學習耶穌的樣式,活出祝福人的生命❤️
1.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要順服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來自上帝的。掌權的都是上帝所立的。所以,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所立的;抗拒的人必自招審判。羅13:1-2。和合本2010
討論:你認為「順服」是什麼?我們如何在教會、家中及工作職場中看待這幾句話?
2.羅馬書14章討論到「評斷」(論斷、Judge)
討論:什麼是評斷?表達自己的立場和評斷有什麼不一樣?
3.羅馬書14:13 我們不可再彼此評斷;應該立下決心,不做任何使人在信仰上跌倒犯罪的事。
討論:過去是否有經歷別人評斷我們?當下你的感受如何?是如何來面對的?